公會組織運作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職務。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 9人,候補理事 3 人,設監事會,監事 3 人,候補監事 1 人;均由會員大會就全體會員以無記名連記法選任之,以得票最多數者為當選,以次多數依序候補。理事會應由理事互選常務理事 3 人,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推選1人為理事長;監事會由監事互選1人為常務監事。
本會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理事、監事如有出缺時,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按選舉票數依序遞補之,惟以補足本屆任期為限。
為推行會務,本會得設置紀律、學術、法規、鑑定、結構審查、福利、服務、公共關係及其他委員會,其組織及任務由理事會訂定之。
本會設總幹事一人,會務工作人員若干人,其任免及管理辦法由理事會訂定之。
第四屆 理監事名錄
常務理事
邱華宗
駿宏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常務理事
許庭偉
大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理事
高原
登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理事
林育信
立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理事
林建全
建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理事
石建愉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結構部 經理
理事
黃冠綸
唯聚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理事
黃彥智
大彥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協理
常務監事
顧乃湘
立樺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監事
林明勝
精湛結構大地技師事務所
負責人
監事
高志宏
高志宏結構技師事務所
負責人